接上条
珍妮原是离了咖啡不能活的。她爱喝,也需要喝。作为自由撰稿人(业余),灵感总是常在半夜来临。爬起来需要一杯作为动力,赶稿中需要一杯鸡血,结束了需要一杯作为慰藉。
“第二天的课程总是需要续命的嘛,尤其是政治课,这时候一杯咖啡总是少不了的啦!”
“你就找借口吧!还说喜欢我泡的茶,总是不见你喝,明明都是含咖啡因诶!”
安的气恼总是会被珍妮拉扯其他话题拙劣的手段所打消。总是如此。
她们的公寓冰箱里总有一小桶小包装士力架,冷冻过的巧克力硬硬的,不是很好嚼,但是甜度降低了很多。珍妮喜欢从冰箱里拿来吃,有种偷摸做贼的快感,给赶稿添上了一丝乐趣。
她们都做得一手好菜,但大多数时候都是珍妮在做,因为她说:喜欢饲养安的感觉。而安也乐于欣赏珍妮在小厨房忙碌的身影,“像是无时无刻被爱意包围。”
安有一本类似于事件薄的本子。她在里面记下了很多和珍妮珍贵的回忆,“如果我们分手,可能我会把它烧成灰加到咖啡里喝下去然后排出来,像是曾经的爱从我身体里流失。”她曾这样对蒙特说。
蒙特是她们共同的,很好的朋友,好到蒙特清晰记得她们的生理期。说不清他先认识了谁,但反应过来时就已经都很亲密了。用他的话说:就那么顺其自然的,故事开始了。
蒙特全名罗塞蒙德 杰克逊。按理说别人应该叫他罗斯,但他讨厌这个称呼,便自称为RJ,于是大家便也这么叫他。
安为他起了蒙特这个名字,他很满意(像个法老!),但只允许安和珍妮这么称呼他(你们很特殊哦!)。